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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课程考勤与请假的相关规定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07-0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关于课程考勤与请假的相关规定

在遵守河北地质大学专业研究生相关项规定(参见研究生手册)的前提下,结合MBA教育实际,现就我校MBA学生管理的一些问题进行补充规定或说明。

1. MBA课程考勤管理办法

 必修课实行辅导员点名制。在上课前或课间休息,由MBA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勤;每次课程考勤记录单应由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签字;旷课三次(含三次)以上的学生,该门课程必须重修。

 选修课实行签到制。学生每次上课前必须本人签到,由他人代签无效、过后补签无效;签到单应由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签字;选修课的平时成绩由授课老师根据签到情况,结合作业和小组案例分析等情况评定。

 学期中、末两次考试后,辅导员需及时汇总各个学生的每门课程的考勤情况。

 缺课超过某门课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,该门课程必须重修。

2. MBA请假的补充规定

 MBA学生因病请假,必须出具医院证明,无医院证明者一律视为旷课。在一学期内,请病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,应办理休学手续。

 MBA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,如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则必须在上课前请假,因工作需要请假需有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证明。请假1天之内由辅导员审批,2-3天由教育中心主任审批,超过3天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备案。

 MBA学生请假需填写《MBA学生请假单》,在课前到MBA中心办理请假手续,并按规定附相关证明。若无法到校也可通过发电子邮件到MBA中心信箱请假,并在后续首次上课时按上述规定补齐相关证明,打电话请假、捎口信请假无效。请假获得批准后,必须电话、或短信、或委托同学告知授课老师。

 MBA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课,均按旷课论处。对旷课的MBA学生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本人的认错态度,进行批评教育以至给予纪律处分。MBA学生的纪律处分,依据《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办理。

本规定自201691日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地质大学MBA教育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7